据新华社消息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年4月29日表决通过反食品浪费法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反食品浪费法的立法进程去年以来备受关注。2020年8月,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现象做出重要指示,强调要加强立法,强化监管,采取有效措施,建立长效机制,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。2020年9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启动为期一个多月的珍惜粮食、反对浪费专题调研。
2020年10月17日,有关反对浪费、珍惜粮食的表述被正式纳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。其中第三十二条规定:学校、幼儿园应当开展勤俭节约、反对浪费、珍惜粮食、文明饮食等宣传教育活动,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浪费可耻、节约为荣的意识,养成文明健康、绿色环保的生活习惯。
2020年12月22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(草案)》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,正式将制止食品浪费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。此后在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9日,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曾公开征求意见。